在我人生中,有三个英文单词,从第一次听说它们的时候,就觉得它们和我有缘分。
拉萨|见之不忘,思之如狂
生活里总想给自己一个“雅”的借口,去想那些“俗”的事。
墨尔本|柏林酒吧
这家酒吧就连点菜的那一页,都是一种艺术。
布里斯班|两年零三个月的城市记忆
这个城市拥有一种性格,一种气氛以及一个灵魂。
与其互黑,不如共情
对于「废材」巴西的想象和误读,大部分都源于我们自己书读得太少,世界看得太窄。
A love letter for a city
因为一个人,爱恨一座城。
生活,就是在朝着成为史努比的路上努力着
或许有一天也可以成为像史努比这样,以成为旷世大作家为己任的高智慧有态度的生物。
当土豆有种洋气的吃法
有生之年,想和相爱的人,去德国,喂彼此吃一块高雅至极的红丝绒土豆蛋糕。
我们没读明白尘世,却说尘世是个骗子
We read the world wrong and say that is deceives us.
我不喜欢这世界,我只喜欢你
一本很甜很暖的书。
